快樂的原理
「當你什麼都不要的時候,你卻擁有了一切。」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它是說:如果我們有辦法放棄一切:好!我什麼都不要﹑什麼都捨掉,連生命沒有亦無所謂──把心念、把一切通通放下、通通捨掉!一個凡夫,如果能夠有這種氣魄,他會突然感覺到:啊!一切都是現成的嘛,自己擁有的已經太多太多了!本來是要捨掉一切的,結果發現,自己反而擁有更多。
這當然是心的境界、是內心的一種轉變。它是唯心的,並非說一個人什麼都不要了,結果卻有很多東西跑來給他。
為什麼會有這種心境的轉變呢?主要是心的清淨與無欲無求。以前,因為欲望太多、太大,想擁有整個世界。所以,總是覺得擁有的不夠;現在,什麼都不要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本來就擁有很多東西、自己已經很富有了!
這是一種心境上的滿足感。由於不再貪求外在的東西、更不想侵佔任何東西,當下內心就感覺滿足。內心既然滿足,就會覺得:自己所擁有的,都很美好,即使是一個小小的饅頭,都覺得很好、很滿足。
為什麼當一個人不貪求外在的東西、不想佔有任何東西,內心什麼都沒有的時候,他會覺得滿足呢?那是源於內心的喜悅。而內心的喜悅﹐又是因為慾念的消除。
平常,我們覺得不快樂,都是因為我們內心有慾念與貪求。慾念無法滿足,貪求難免塵勞,就會覺得不快樂。所以,一旦我們捨棄了慾念、貪求,不快樂就消失。不快樂消失,內心就感覺清淨、喜悅。
這也就是說,世間是相對的,人們尋求「快樂」,是因為他「不快樂 」 。所以,一旦不快樂消除,當下便覺得輕鬆、舒服,內心也就感覺喜悅、快樂,滿足於這種狀態。因此,感覺自己很富有,擁有一切。
換句話說,生命本身就有快樂,人們並不需要依靠外在東西來快樂;富有也不在於物資的擁有、或名位權勢的取得,只要內心沒有煩惱,覺得喜悅、滿足,一個人就會感到自己很富有。
這就是「當你什麼都不要的時候,你卻擁有了一切」這句話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