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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月繳萬元「送」房「租售」
作者: 幸福甜心 日期: 2012.02.27  天氣:  心情:
奢侈稅打房,現在賣房出現新招,有人推出「月繳萬元,房子送給你」的行銷手法,屋主將房子信託給銀行代管,民眾只要月繳萬元,20、30年後,房子就是你的了,概念就像分期付款買房,但錢不是給銀行而是給屋主。儘管不用繳頭期款還能避奢侈稅,但消保官提醒,租賃關係長達數十年風險大,如果屋主片面違約,打官司還不一定拿得到房子。





民眾:「2房2衛?」屋主:「對,2房2衛。」民眾:「還不錯。」屋主:「超好的啊,都是綠景,只有國外才這樣子。」





民眾才剛踏進房子,屋主就開始推銷,稱讚房子隔間方正、視野佳,不過還有更吸引人的,直接在網頁上打出月繳1萬5,房子送給你,怎麼這麼好康的事?屋主:「不能過戶,這都信託在銀行底下。」





想買房但拿不出頭期款,屋主說沒關係,改用「租售」的方式,同樣分期付款,不過錢不是給銀行而是屋主,月繳3萬5,繳滿30年共1260萬,房子就是你的了,雖比市價多出50萬,但不需頭期款,還能避掉奢侈稅。屋主:「我這邊跟銀行做貸款,所以是登記我的名字,所以債權是我們這邊在承擔的。」





屋主還推薦名下不能有財產的人,最適合租售方式,但消保官提醒不是沒有風險。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長達20、30年,或是10幾、20年之間,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很多賣方或是屋主常常因為某種原因,沒辦法給付房子,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假如負擔的租金相當於分期付款的金額,高於市場行情的話,那很可能他的損失就滿大的。」





信託賣房的方式其實雙方都有風險,房價跌,買家可能慘賠,還得擔心賣方違約,片面中止信託,恐怕打官司還不一定拿得到房子,而賣方得承擔通貨膨脹及房價暴漲等情況,說穿了月付萬元送房子,只是行銷賣房手法,民眾得多繳錢還得承擔風險,畢竟天下沒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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