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排休,雖然提前一周告知老闆,他還是要我把詳細的交接事情傳給他,洋洋灑灑寫了一堆老闆還要我提前到班他們想找我談談,依約到班就先忙打掃的工作只因晚上要辦耶誕活動,要準備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兩位老闆進門就問明我想離職的原因,我也沒有任何隱瞞就是找不到歸屬感,可能投入太多私人情感最後找不到共同點,所以才會想走,沒有多餘的想法就是想看看外面的行情是這麼低嗎?老闆聽完後都沒出聲,反倒怪詹老師怎麼會把薪資高於我讓我知道呢?才急忙解釋因為只有她符合低年級老師的資歷迫不得以才給高薪,問我為何不跟他們求證就衝動提離職?共事9年的忠臣怎麼說走就走沒有任何轉圜餘地....
不喜歡以離職當跟老闆談薪水的籌碼,我擺非常低的姿態跟老闆坦承,大多是自己的問題,我希望好聚好散,接下來我會請幾天假去新公司對接,請老闆排出周幾方便我請假?按照勞基法我已在前一個月提出辭呈,我是可以做到一月中旬離職,但考量很多人都要領完年中才走,我可以幫忙到寒假結束,但是如果新公司希望我儘快上班那我也就愛莫能助,請老闆多費心了.
老闆居然說因為我的離開他們決定認賠殺出頂讓,我沒多表示意見,總之老闆就把矛頭轉向詹老師,認為高薪並沒有他們所要的工作效率,至後續如何我就不得而知,目前還沒告訴詹老師我要離職,希望她能挺過這個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