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854998
 欣靜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怪獸國會觀察篇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立法院在吵什麼?2.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立法院在吵什麼?1.
作者: 欣靜 日期: 2024.05.19  天氣:  心情: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17)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民眾黨、民進黨三方從一早就進行議事攻防,
多次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律師黃帝穎分析,今天發生在國會的鬧劇,很容易讓人民忘記是為了討論什麼法案。
他舉其中的「藐視國會罪」來說,台灣與美國的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程序。
「外商看得很清楚,所以發布警示,台灣有法制上的危機。」

黃帝穎在《全國第一勇》節目中分析,美國的「藐視國會罪」成立後,會送給聯邦檢察官負責審理,
「相當於台灣的法務部」;審理之後,還有公民選任的大陪審團,能夠對國會的決定進行否決。
「人家是正當的法律程序跟權力制衡。結果國民黨跟民眾黨的版本,沒有把美國的正當法律抄進來」。

黃帝穎認為,這也是歐洲商會前陣子會提出示警的原因,「增加立委的擴權,讓人不敢去得罪立委,
這個對台灣的投資環境,對台灣的經貿是很嚴重的打擊」。黃帝穎呼籲,如果藍白真的要推改革,
還是回到委員會逐條討論,「人民才會知道你在做什麼」。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補充,美國是很標準的權力分立,而台灣和歐洲是權力融合,
「美國的國會不能質詢行政部門,但我們憲法很清楚是,立法委員可以質詢行政官員。」
周永鴻解釋,美國的國會只有在啟動調查聽證的時候,才可以叫行政部門官員,
「所以它要特別用一個藐視國會罪,因為怕你不來」。
周永鴻說,而聽證權也涉及一般人民,為了怕一般人民不出席聽證,也可以用「藐視國會罪」來進行約束。

標籤:
瀏覽次數:91    人氣指數:891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怪獸國會觀察篇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立法院在吵什麼?2.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