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420086
 烈火情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觀 愛寓網友眾生象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戀愛是一種能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難道XX真是虐童天堂!」
作者: 烈火情人 日期: 2013.02.01  天氣:  心情:
二歲男童王昊是在前年十月,遭母親同居人劉金龍夥同三名友人,以尖嘴鉗掀拔指甲、強行注射海洛因毒品等方式,凌虐二十一天後中毒身亡,一審時劉男被判死刑,高院前天改判他三十年,另三名共犯也減輕改判二十年到九年,引發譁然。

殺童魔劉金龍前天獲二審輕判三十年,死者王昊的姑姑王薇君激動難過,前天深夜在臉書貼出王昊遭毆打到體無完膚的遺體照片,要求網友公評,她還號召網友參加「為台灣的孩子請命」活動,明上午十時集結司法院抗議,截至昨晚已有近三萬人加入。

王薇君表示,前天聽完判決後心情激動難過,根本無法入睡,才會想把昊昊被凌虐的慘狀貼上臉書,並打上「泯滅人性的手法看到了嘛(嗎)?」字樣。她說:「我想請大家看被告多麼殘忍,請政府知道這種殺人魔不能輕判,昊昊幾乎體無完膚,你們知道他有多痛嗎?」

並非特意要鄙視台灣的法律制度,我們早該羞恥的承認台灣法律制度之腐敗!這種虐童案例發生在國外,法官的判決絕對是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尤為兇手是親生母親,那絕對處以死刑。

**真是令人痛恨不恥:「無能的政府,造就出極端惡質的法律體制!縱容著一群心瞎!眼瞎!泯滅良心的殺人共犯恐龍法官!!」**

如果說,台灣真是虐童的天堂??? 那麼就讓我們這些為人父母者為這可憐的二歲男童昊昊同聲一哭!
可憐的昊昊,願你在主的懷抱裡平靜的安息吧。
標籤:
瀏覽次數:405    人氣指數:7565    累積鼓勵:35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觀 愛寓網友眾生象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戀愛是一種能力!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2-11 11:22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11 11:01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6:52
他, 7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2:47
他, 60歲,屏東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2:03
他, 6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1:40
他, 60歲,屏東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0:57
他, 6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2-01 10:28
他, 6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