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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村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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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其實人民和法律都是犯罪幫兇
作者:
☆木村盆栽☆
日期: 2011.03.23 天氣:
心情:
張碩文與葉姓國二女生都是雲林縣莿桐鄉人,葉女失蹤後,親友在臉書發動協尋,到昨天凌晨,包括嘉義縣長張花冠等超過1萬4000名網友都加入臉書協尋行動。
張碩文昨天凌晨零時30分許,在臉書上表示,晚上接到電話,得知林嫌承認把女同學掐死,讓他「傻住了、吃不下飯」、「我也有個國二的女兒,我只是將心比心…」。
網友們紛紛表示痛心、可怕、人神共憤;網友也表達反對廢除死刑、重懲妨害性自主嫌犯等意見,更有網友希望能出現宋朝包青天的狗頭鍘,讓嫌犯惡有惡報。
我只想問
是不是當有人偷竊物品
只要形跡敗露被抓了
他是不是放回去就可以當作沒事?
你認同這樣地作法嗎?
說穿了
因為被害者不是自己
所以很多人都可以說出一大篇違心之論
找好多可笑地藉口來證明自己的觀點論調?
目前很多被判刑的罪犯
有多少比例是只有初犯?
而且服刑期間態度深具悔改?
似乎這才是天方夜譚吧
如果這些罪犯都已經把犯罪當常態
甚至不檢討改進自己的觀念
你認為值得給他人權?
讓他有了自由之後去侵犯他人的人權?
無論他是搶劫?
殺人?
強姦?
甚至竊盜?
別因為被害者不是自己就漠不關心
更別因為自身利益就犧牲大眾
如果當自己身為被害者家屬或是當事人
你才有資格提倡廢死寬恕
否則只是說風涼話而沽名釣譽
偏偏台灣境內就是一堆這種傢伙
難怪社會老是增加一堆無辜被害者
因為這些假道學的傢伙高唱人權?假釋?
而把許多罪犯縱虎歸山危害社會
偏偏被害者都不是這些假道學的傢伙
真是太可惜了
試問大家~誰無子女?誰無父母?
如果那些傢伙今天可以自己遭受強姦?殺害之後
依然願意原諒?
那時說的話才有說服力吧?
反觀所謂的罪犯
一個人犯錯之後想要得到真正寬恕?
應當痛改前非而是更努力表現出善意和恆心
讓自己的努力來彌補之前對他人和社會的傷害
而非是他沒想懺悔改過之前
你給他自由和人權就能讓他突然變好?
那是天方夜譚吧?
更重要地是這樣的罪犯談人權?
法令只是幫助他去侵犯別人的人權
那人民的人權和自由又在哪?
人為刀俎?我就該被魚肉?
那誰想當奉公守法而被法律和罪犯荼毒蹂躪的人民?
我當然可以殺人~放火~強姦~搶劫呀
難道被害者就該自認倒楣?照單全收嗎?
政府刑法太輕才是社會亂象的根本
我主張提高判刑如一般營利商家那樣
只要違法都有所謂地基本消費額
目前很多刑責都只關幾年
請問有幾人痛改前非不再累犯?
目前幾乎犯罪者都有像電話簿那樣厚度的案底
如果最輕的刑案都提高求刑時有最低年限
誰會輕易犯罪?
處罰不是目的
嚇阻人民僥倖投機的心態
輔佐社會治安才是刑罰的目的
我主張凡事只要違法都重判
因為只要不違法那種刑責就形同虛設呀
或是該說
現在社會的人都缺乏同理心?
都不會將心比心?
所以冷漠只是讓犯罪繼續存在橫行的原因吧?
遲早我和你都有天會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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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3 21:20
她, 40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11-03-24 18:51]:
或許該說太多人都漠視自己的權利吧
時間:2011-03-23 11:49
她, 99歲,新竹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11-03-23 15:45]:
所以現在懂得將心比心的人並不多~~生活和工作如此~~感情亦如此....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