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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巫婆的…是非題
作者: 巫婆惡女웃♥유 日期: 2009.12.17  天氣:  心情:

男人女人的背後真心就是互相祝福 [;-)]那…才沒有傷害.

公寓裡…巫婆我看到了某些人某些事….…明明做錯了,還強詞奪理的….…日記裡…明明寫著…如果我有錯

請好友們指點,我會道歉 [8-}]結果呢?唉!竟然是受不了路人的指點錯在那? [:o?]

最可悲的是,巫婆我看到某些人還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x]還一直的楚楚逼人的態度

問大家:他她把當事人的對話公開網路日記,到底0.0她他錯在那里?oh….…有史以來巫婆我看到最愚蠢問題….…"

不管什麼事也好,把人家的事搬上網路就是錯嘛…真的…是…保不了秘密的人…啊門!!

巫婆我到台彎玩時,曾在朋友的爺爺口中聽到1句中文“什麼樣人就是交什麼樣的朋友”終于…令牾到這句呵呵呵…

"" I finally understand what kind of people to what kind of friend
Huh ... It s true ""


VideoPlaylist
I made this video playlist at myflashfetish.com



公寓鄰居好友…我們來…聊下是非題…我也想聽聽大家的想法和看法,但…別問巫婆我看到的公寓鄰居是誰喲))
=====================================================================================

是非題.....妳(你)們是否能接受…自己的愛情故事被信任的好友毫不保留的搬上了

網路日記並公開引好友去意論紛紛及演變了導火線,….…"

對這樣的事,妳的好友還強詞奪理指說…把你的愛情故事公開網路她她沒錯,因為他她說的全是是事實.

而你妳們對自己信任的朋友的這樣的行為@@心裡有何感想呢?

是否覺得這是個不禮貌的行為呢??


巫婆我…恭賀公寓鄰居好友《《《《聖誕節快樂》》》


●*㊣*●【〝巫婆島〞】…●*㊣*●


嘿…


看吧!@@"白雪公主向巫婆我申手要蘋果吃耶

吃完了,還申手說:巫婆我還要吃


呼呼…還巫婆清白了


http://www.youmak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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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17 15:13
她, 98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7 14:44
她, 52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5:32]:

所以,巫婆我看過妳的日記好幾篇,感覺妳的想法和我一些同感。

重點…每個人的意見不一致,但是…如果意見不1致,就得被某人的好友攻擊耶…而且都說了,對字不對人了。巫婆我也被攻擊,唉!只好介入是非囉…反擊再反擊。
不過…美眉,受害人樓層6的良心很好耶…巫婆我原本想讓攻擊他的那2人連工作也沒了,但是受害人不願意做到如此絕,因為她說,那男人有孩子及家要養,拒絕了巫婆我的提意,妳說…那男人及他紛絲是不是感恩呢?

 
時間:2009-12-17 14:02
她, 79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7 13:57
她, 79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5:34]:

所以…妳的寬容,對方是無法體會得到的咩…看到你的留言板,巫婆我真的傻眼呢!

 
時間:2009-12-17 12:38
他, 4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5:20]:

沒錯,想刮別人鬍子前
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吧!
重點…是…自己的私事被好友搬上網路引導火線糾紛,如果主角是你,你有何感想。我的意思是被好友出賣的事。

 
時間:2009-12-17 11:36
她, 50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5:13]:

page i
唉…巫婆我的中文真的有那么差嗎?美女艷,妳都還不明白巫婆我指的是什么嗎?
回你的問題…1)妳和我都無法去了解他們男女的感情糾紛,也無權搬上日記讓公寓好友及鄰居評論或瓖好友去受害人那挑釁。

 
時間:2009-12-17 09:40
她, 52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4:29]:

美眉…我反而欣賞妳的處事,因為我知道一些你遇到不愉快的事, [:*]來…擁抱1下 [:*]

我個人也覺得,公開好友的私事是不禮貌的行為,像樓層4的小姐,做錯了,還如此的狂言,她只不過是只聽了另個當事人的訴苦(而另個當事人已公開向受害人道歉了喲),但並沒去了解受害人的狀況,就公開在她日記裡評論指出受害人是騙子,都說了…人家的感情糾紛,局外人無權管,只勸和不勸吵,結果…她是搬上網路勸吵及讓好友去挑釁受害人。美眉,妳的想法和巫婆有點像似,妳來認為1下,這樓層4美女的處事人係關係的行為好不好呢?

 
時間:2009-12-17 08:46
他,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4:15]:

不管男女也好,聽當事人訴心事,表示當事人相信你的為人才說給對方聽,但是…聽者無權力把當事人的故事搬上了網路讓人評論及遭人攻擊取笑,這是不禮貌的行為,寶貝軒…你也要力小心交友、千萬別交到的知己像似樓層4的友誼那樣會出賣妳的朋友。 [X-D]

 
時間:2009-12-17 07:20
他, 28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7 14:06]:

[;-)]唉!感情糾紛是局外人難分辯的…不過…巫婆我卻認為“人品及道德”是人生的重要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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