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27日簽署總額2.3兆美元的「2021會計年度聯邦政府撥款法」,其中包含挺台法案《2020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推動「對台軍售常態化」,引發各界關注。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榮譽教授陳一新認為,美國的目的在迫使台灣停產或停止研發、改良自家武器,將有限的經費挪去跟他們買武器;至於川普過去4年多次簽署友台法案的原因,則是要增加日後拜登政府官員被質詢的機會。
陳一新指出,拜登上任後只要落實《台灣關係法》,就足以保護西太平洋及台灣的安全,川普趕在卸任前簽署《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根本不具實質用處,可謂形同具文,因為《台灣關係法》裡面什麼都包了。至於川普在過去4年簽署了《台灣旅行法》、《亞洲再保證法》、《國防授權法》多項法案,內容一再聚焦對台軍售、提升台灣作戰能力方面,可以發現這些內容是重覆的,目的就在於增加日後拜登政府官員被質詢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