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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Loving you。
作者: KV❺(我來過,我很乖) 日期: 2009.02.14  天氣:  心情:





  

  我多久沒有講 永遠 這個字了?


  十幾歲時,永遠,像驚嘆號一樣被濫用,
  每一次戀愛都覺得是永遠,認識兩個禮拜就立下誓言。


  那時候不知道愛情和人生的複雜性,
  至少相信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能廝守終生。
  以為一見鍾情就不可能變心。


  後來呢? 你知道的,痛了、哭了、長大了!
  長大了,也就懂了:人生本來就不是為 永遠 而設計的。
  人會變,人會老,如果 死亡 是主人,
  這party怎麼會有永遠的氣氛??


  於是在工作和感情上,我們越來越不容易做下承諾。
  永遠當然變成沒意義的字。


  我吐一口煙,表示自己看透,對於那些還相信永遠的人,
  笑他們秀斗。


  既然什麼都會變,我不再把感情寄託在任何外界事物上;
  唯一能相信自己。唯一能愛的,也只有自己。
  還有我的熊!


  我不再和人合唱,更別說唱一首永遠的歌。
  但在聽披頭四唱﹝I Will﹞的那兩分鐘,我感受到永遠!
  聽﹝loving you﹞時,感受到愛情!


  它讓我暫時從發酸的世故中畢業。


  如果沒有永遠,就把握每個瞬間。當我融入那歌聲,
  兩分鐘也感覺像個輪迴!



  天知道,我愛了你多久。

  我知道,永遠就在昨天。

  在當下,在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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