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這個戒指多久其實我也忘了,甚至連它是怎麼來的我都記不太清楚了。
好像或許似乎是婚戒也說不定。
因為天生的骨架小,連帶手指也細的跟鉛筆一樣,我能佩帶上又合尺寸的戒指還真的不多。
所以當偶爾碰到合尺寸的戒指就會忍不住心動一下
(這就好像以前瘦的跟鬼一樣時偶爾看到22腰的褲子會忍不住試穿一下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個戒指就是這樣得手的。
其實它真的不算是什麼了不起的戒指。
材質就是白金之類的(馬ㄉ,比黃金還貴...),上面沒雕刻是簡單的裸鑽造型白金座繞著戒指一圈。
可以說它的樸素程度跟哈比人佛多的魔戒有得比,
只不過戴上也不會隱身我也不會受它控制、
而把它丟到火爐裏大概也不會有神秘的精靈文字跑出來而就乾脆熔化掉變成一塊錫塊罷了。
但是就衝著看起來不會太娘炮這點,它就成了我最鐘愛的戒指。
基本上戴到我右手無名指根都已經戴出一圈戒拫了。
至於為什麼會戴在右手無名指,也只是因為它比食指粗又比中指細一點,戴起來最剛好罷了。
戴在無名指代表什麼其實我是莫宰羊。
我之所以要一直強調說我有多喜歡這只戒指其實是有原因的。
因為這只戒指現在不在我手上。
這種事發生過兩次。
第一次呢,一個熟識的同事即將大婚,大夥就開心的出去喝一杯慶祝一番。
在這種過於歡樂的場合中面對自己喜歡的人齊聚一堂,
酒量其實很好的我就很容易就不知不覺跨過那條線,然後就開始處於『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狀態。
大家都是好朋友,大家都要講義氣,都要握手擊掌鎚胸只差沒有歃血為盟亂我兄弟者如何如何了。
然後就是在這種酒酣耳熱之際,我就會講出一些很感動人的話,做出一些很大方的事。
譬如說,把這只自己很喜歡的戒指拿下來慷慨送人當新婚禮物。
很遺憾這是在半茫狀態下做出的事,於是自己其實也做過就忘了。
然後當大家準備散會時,就看到還僅存一絲理智的我在桌上桌下翻來翻去,
還喃喃自語著ㄟ我的戒指跑到哪裡去了哩。
然後其他不明究理的朋友也很熱心的幫忙找啊問說有記得拿下來過嗎?
有很貴嘛長什麼樣子之類的,到最後我還很瀟灑的說啊掉了就掉了啦反正也沒多少錢。
這一切讓那個接受這只戒指的朋友很尷尬又不敢講站在旁邊發愣又好氣又好笑。
然後隔天她就還是又好氣又好笑的把這只戒指扔回來給我,而我也就很厚臉皮的就收回了。
直到類似事件又再度發生。
同樣是喝酒的場面,同樣是一個我認為已經從型男升格為友人的男性朋友。
同樣是一喝多了又開始講義氣握手擊掌鎚胸只差沒有歃血為盟亂我兄弟者如何如何。
同樣是又要把自己多喜歡這只戒指這件事拿出來講。
只不過這次這個朋友就很老大不客氣的說那就送給我啦然後直接拿去。
那種時候的我當然又是豪氣的說啊~拿去吧就送你啦!你是兄弟耶。
然後這只戒指到現在我還拿不回來。
因為這個我認為已經從型男升格為友人的男性朋友現在要脅說,
我要請他吃大餐還墨西哥菜什麼的才能把戒指贖回去。
我想我是有點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