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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過份」付出代價。♥ღ
作者: 紫色寶貝 日期: 2006.12.08  天氣:  心情:

「過份」付出代價。♥ღ

人,要為自己的「過份」付出代價。


過份的愛一個人,愛到那個人有壓力、無法喘息時,可能對方就會選擇逃避、抵抗,甚至吵架、互相傷害。


愛的過份,對自己、對方,都是一種折磨。
多少人會跟對方溝通、問一下自己是否已經「過份」?
多少人也都會說:「我對她(或他)那麼好,為什麼她(或他)都不知道;甚至還選擇離去?」


以前看過一句話:「我知道他很愛我,但是,他愛我的方式我不能接受。」


愛他,就應該讓他感到自在;你的噓寒問暖,對他來說可能是想要掌握行蹤;你的熱情如火,他可能會感到無法呼吸;你的處處為他著想,也可能讓他永遠長不大。


愛一個人,要記得問他:「我用這樣的方式愛你,可以嗎?」
但,請記住,愛是一種甜蜜的感覺;如果對方要求愛的方式你不能接受、甚至要改變自己時,也要考慮是否是自己可以承受。
尤其是,想要天長地久、廝守到老,那是一輩子的事情。
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好感,或者是一時的意亂情迷,而造成自己的悔恨。


誰說愛情一定要像牛皮糖?一定要朝夕相處、同進同出?
愛一個人,記得要給他自我的時間跟空間;同樣的,也是給自己一個時間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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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18 02:51
她, 43歲,南投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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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16 18:12
她, 98歲,南海諸島,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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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13 09:57
她, 41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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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11 08:45
他, 4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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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10 16:34
他, 40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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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09 12:06
她, 5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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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08 21:39
他, 80歲,非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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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08 18:07
他, 99歲,新竹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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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08 17:05
他, 40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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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08 16:30
她,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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