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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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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3任台北市長
中國國民黨第4任黨主席
2005年8月19日─2007年2月13日(黨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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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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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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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湖南省湘潭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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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0年7月13日
英屬香港九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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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周美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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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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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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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
(1980年-1981年)
- 美國紐約華爾街柯爾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1981年)
- 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研究顧問
(1981年)
-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
(1981年-1988年)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
(1984年6月20日-1988年8月10日)
- 總統府祕書
(1988年)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十三屆)中央委員
(1988年-1993年)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1988年7月20日-1991年6月1日)
- 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
(1988年-)
- 國家統一委員會研究委員
(1990年-)
- 國民大會(全國不分區)代表
(1991年-)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
(1991年1月31日-1996年6月25日)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91年6月1日-1993年2月27日)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
(1991年-1993年)
- 法務部(第十一任)部長
(1993年2月27日-1996年6月10日)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
(1993年-)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1993年3月11日-1996年7月8日)
- 行政院政務委員
(1996年6月10日-1997年)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1998年12月25日-)
- 臺北市市長(直轄市民選第二任)
(1998年12月25-2002年12月22日)
- 中國國民黨(第四任)黨主席
(2005年8月19日-2007年2月13日)
- 臺北市市長(直轄市民選第三任)
(2002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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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1950年7月13日-),出生於香港,1993年至1996年任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後因故下臺。1998—2006年出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在2005年8月19日就任中國國民黨主席,是繼蔣經國、李登輝、連戰之後的第四任黨主席,亦為首位在非同額競選中由黨員直選產生者。妻子周美青,育有二女。馬英九目前是中國國民黨中生代的代表人物,並被認為是中國國民黨內最富群眾魅力的政治明星。 2007年2月13日因在市長任內首長特別費的使用涉嫌貪污侵佔,遭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起訴[1],馬英九曾承諾若遭起訴即辭去中國國民黨主席職務,乃於同日依諾請辭黨主席的職務並正式宣佈將參選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
姓名
馬英九的名字根據他自己的說法[5]是源自於族譜,「英」為「上尊大人,英才繼起」,「九」則是希望能以「九思立身」[2]。
生平
馬英九祖籍湖南省湘潭縣馬家堰,出生於香港九龍廣華醫院,並曾在調景嶺居住。父親馬鶴凌,在對日抗戰時,曾參加青年軍[3],最高公職為行政院青輔會處長(十二職等),退休前的職務是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副主委。母親秦厚修曾任中央銀行外匯局主任,家中育有五個子女,馬英九是唯一的兒子。
他在一歲時隨雙親搬來台灣,國中時就讀台北大安初中,高中時就讀台北市的建國中學,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旋服預備軍官役,任職左營海軍後勤司令部。1974年,考取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赴美國攻讀法律,獲得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及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馬英九在哈佛時,課餘也兼任波士頓通訊的主編。同時,他也是紐約市柯爾迪茲法律事務所的實習律師,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的研究顧問。而有指其嘗參與反共愛國聯盟。[4],然而本人未嘗承認。
以下,則列引幾段馬英九當時擔任主編時撰寫的文章:[5]
-
- 中央民意代表新陳代謝問題,應實現兩個原則,一是充分反映國內新生政治力量,二是維持憲法精神[5]。
- 不贊成立刻解嚴,但國府應全面檢討有關戒嚴法規,以增加人權保障、縮小軍事管制為原則[5]。
- 台獨份子的處理問題:最高指導原則應是「不是敵人,便是同志」,我們必須反躬自省,為什麼一個在國內受過十多年教育、享受過經濟繁榮的年輕人,會在負笈海外之後同情或支持台獨?[5]。
- 二二八事件的問題:我們相信,在那場悲劇中,難免有一些無辜受害的人,不但失去了生命,也失去了名譽,一直到今天,還是背著「叛徒」名義,含冤九泉之下。我們認為,這些冤魂,應有恢復名譽的一天。[5]。
- 對於台獨「多數統治」,也就是應由人口較為多數的閩南族群來統治台灣的主張,我們認為應該改以「機會均等」,也就是不分省籍,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機會競爭[5]。
-
畢業後,馬成為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研究顧問、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並在紐約一家律師事務所任職。
2006年第88卷第6期的《傳記文學[6]》裡<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一文中,提馬英九自述在民國70年3月曾赴紐約實習,利用公餘時間蒐集各方資料,完成一篇名為『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的英文論文,並「送交有關單位在美國運用」。
進入政壇
1981年馬英九回到台灣,步入政界發展,未經公職考試即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是蔣經國的英文翻譯。1984年出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1986年通過甲等特考[6],1988年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兼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工作會報執行秘書,1990年任國家統一委員會研究員。1991年馬英九不僅升任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還當選國民黨不分區國大代表。
另有五件事,是比較不為外人所知的:[7]
- 在擔任第一局副局長任內,馬英九有機會閱讀到給總統的陳情信。當時一位在綠島的叛亂犯陳明忠,希望能夠獲得保外就醫。馬英九看到了,決定協助他,最後讓他獲得假釋出獄,而他與陳明忠互不相識。[7]
- 當年呂秀蓮入獄,馬英九曾安排在哈佛的老師孔傑榮(Jerome Cohen)與出外就醫的呂秀蓮在三軍總醫院的會客室見面。[8]
- 當年蔣經國決心改革國會,提出「充實中央民代機構方案」,許多人建議設立「大陸代表制」。馬英九為此,兩度赴蔣經國寓所,陳述反對設立大陸代表制的理由,蔣經國皆笑答「不需設」。後來,蔣經國推翻設立大陸代表制的構想,並為此公開稱自己是「台灣人」。[7]
- 1992年6月,馬英九赴柏克萊參加有關兩岸關係的座談會,對岸傳話願意安排馬英九與汪道涵私下會晤,馬英九拒絕了。[7]
- 1980年,馬英九負責草擬「國家統一綱領」。當時極受矚目的一項,就是談中國統一的時機與方式。馬英九建議的文字是「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意願,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後來「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的「意願」被改成「權益與福祉」。[7]
1993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院長,馬英九受邀出任法務部部長,但由於對地方上黑金勢力的打擊。[7],撼動國民黨長年來經營的人脈基礎,曾經有人指責「這樣做是殺雞儆猴,但不必連猴子也殺掉吧。」連戰受到的壓力與日俱增,直至李登輝在1996年總統大選獲勝後,由於新黨及民進黨開始合流,故決定暫時以連戰續任行政院長。在一次與民意代表的座談中,有人表示支持連戰續任的條件中馬英九下臺是其中一個。,1996年,馬英九轉任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此點有著「縱放囚犯」還是「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爭議。
翌年,連戰內閣飽受白案等政治風雨,馬英九提出「辭官退選」聲明,不參選1998年台北市市長選舉,在程序爭議下(在截止日期後月餘提出申請),取得政治大學法律系的專任教職,並表示以後專心教育,不涉足政事,並聲明表示不參與台北市長選舉的言論多達兩百餘次[7][9],但是不久之後的1998年,經多人勸進與其父馬鶴凌的勸說,馬參加台北市市長選舉國民黨內初選,當時馬被黨內認為是唯一有希望擊敗尋求連任的陳水扁的強棒。結果馬在國民黨初選中勝出,而成為該屆台北市市長國民黨籍候選人。
1998年的台北市長選戰,主要候選人為民主進步黨籍、尋求連任市長的陳水扁,中國國民黨籍、時為卸任政務官的馬英九,以及新黨籍的前立法委員王建煊。最後,馬英九以51.13%的得票率擊敗陳水扁(得票率45.91%)、王建煊(得票率2.97%)等對手而獲得勝選。競選過程中,曾有人認為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對該黨候選人馬英九支持的態度並不明確,甚至認為李登輝暗助陳水扁,而其癥結在於馬英九「外省人」的出身。在選前最後數天,李登輝在造勢大會上高舉馬英九手臂,稱馬英九為「新台灣人」,此舉被認為對馬的選情有所助益。
市政政績
正面
馬英九在市長任期內推動的主要市政建設項目中,受到肯定的有下列幾項:[10]
- 鐵馬的無障礙空間-百公里腳踏車道建置:完成120公里腳踏車道,95年度已串聯臺北縣市河濱腳踏車道,提供市民遊憩好去處。
- 推動一行政區一市民運動中心的政策,任內建設委外經營之中山運動中心、北投運動中心、中正運動中心、南港運動中心、萬華運動中心。但有涉嫌圖利他人之虞。[13]
- 公共衛生方面,家戶接管普及率由1997年的41.06%提升到2006年的82%,改善台北市的污水問題。
- 實行垃圾費隨袋徵收,將其與水費分開,垃圾用得多繳得多用得少繳得少,進一步提高臺北市資源回收率。[14]
- 推動市立醫院整併,將10家市立醫院整併成一家市立聯合醫院,減少民眾送醫就醫困擾。特別是市醫整併之後,因為議價能力的提高,一年的藥價節省了6億5000萬元。[15]
- 經濟投資方面,整合東區商業資源,如台北101、台北世貿等,頻繁的舉辦各式展覽招商,匯聚人氣吸引人潮。擴大完善建設內湖軟體工業園區,積極招商,增加就業機會,留住高科技人才,進行全市無線網路系統Wifly的架設,提升台北市的資訊科技的基礎建設與優勢,更是全世界第一座大力推動相關事務的城市。雖然Wifly讓台北市晉升為全球最大的無線網路都市,[16]
負面
- 2001年納莉颱風來襲時,由於防洪評估錯誤,造成抽水站失效,台北市區汪洋一片,大水並湧入捷運隧道,並讓台北捷運藍線停駛、捷運台北車站停用長達3個月,對台北交通造成影響,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台北市政府,認為台北市政府在納莉風災期間,捷運設施事前未加強防洪整備及緊急應變演練,以及工務局、捷運局與捷運公司橫向聯繫不足,導致捷運系統淹水受創且擴大災情,確有違失。[17]
- 在2001年台北市舉辦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期間,台北市議員段宜康等人指控台北市員警取締並沒收民眾自行攜入的中華民國國旗,卻放任中共五星紅旗十二面在場內揮舞而未受到警方干擾[14][15][16]。台北市政府的回應是台北市政府只是協辦單位,實際的執行都是配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而中華足協同意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承認是自己要求警察配合,但矢口否認有強行沒收觀眾國旗的情事,強調是柔性勸導觀眾。中華足協強調這是「奧會模式」,在他們的新聞稿中說「由於中國的五星旗已在國際奧會中登記,但我國登記的是梅花旗,足協依國際大賽的規定辦理,台北市政府只是應主辦單位亞洲足球聯盟的要求,以柔性勸導民眾收起我國國旗,作法並無不妥。」[18]在之前臺東舉辦的亞洲溜冰錦標賽,體委會曾解釋「觀眾自發性攜帶國旗進場尚非『奧會模式』規範範圍」,據此解釋觀眾在場邊揮舞國旗,若未乾擾比賽進行,主辦單位都不能幹預。[19]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事後再次強調,台北市政府只是配合他們的要求,且因為段宜康的批評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暫時不願再申辦國際比賽。[20]
- 2003年SARS期間和平醫院爆發嚴重院內感染,北市府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檢討出院內感染的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在劉姓洗衣工發病後至通報前未採適當隔離措施。二、警覺性不夠。三、防護措施未能嚴格落實執行。[21]因而導致院內感染而封院,並且召回醫護人員。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醫院即召回九百卅名員工,集中隔離,相關人員家屬則採居家隔離,和平醫院醫護人員及員工計有五十七人疑似感染,其中七人死亡,五十人住院,民眾部分則有九十七人疑似感染,二十四人死亡。[21]當時的市立和平醫院林重威 醫師在治療染煞洗衣工時,受感染而犧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為封院政策不當道歉,並求償一元。最後法律判決,由國家賠償748萬元。
- 羅斯福路及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設置,原本是希望能提高市民利用大眾運輸系統,不過由於路線規劃與周圍交通評估失當,造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在啟用後對道路交通產生負面影響,而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至今都不敢啟用。[22][23]
- 邱小妹妹人球案:馬英九推動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建制。隨後發生邱小妹妹人球案。[22]遭受邱父虐傷的邱小妹妹無法在擁有豐沛醫療資源的台北市救治,轉送到臺中縣童綜合醫院急救而腦死 (轉送縣市包括當時由蘇貞昌擔任縣長的台北縣),張珩局長為此下臺負責。[23]
- 一本被稱為馬英九台北市長畢業紀念冊,由德國APA國際出版社與台北市政府合作的英文版書籍《台北導覽》(Insight City Guide:Taipei)內,在標題為「WHO AM I」的專欄中寫道,"若你問台北市民「你是誰?」會有四種答案,有些人說自己是台灣人,有些人則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但當你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來台灣的市民說「你是台灣人」時,他們會感到「不舒服」(uncomfor-table)"。被質疑刻意挑起族群對立刻意欺騙外國人,頓時間被質疑已久的大中國思想表露無疑;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中李登輝舉起馬英九的手大呼「新台灣人」被稱為騙票。承襲以往閃避風格,以這本臺北導覽不是台北市政府出版的書籍,而是APA出版的,書的內容是以國際媒體的角度看臺灣,而事前臺北市府也沒有機會看內容,因此這本臺北導覽的內容,不代表台北市府的意見。[24]
- 貓空纜車故障頻傳,台北市研考會調查發現,市民對於貓空纜車滿意者僅14%,不滿意者達32%,不知道或沒意見者佔54%。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報導指出:把溫帶高山地區使用的纜車,複製到熱帶地區,凸顯出台北市政府的政策缺乏全面的考量。這原本是馬英九任內最得意的市政建設,因而屢遭質疑、攻擊,甚至被一些市議員與立委提出瀆職控告。也有媒體評論這將衝擊馬英九的總統選情[25][26][27][28][29][30][31][32]。
競選市長連任
雖然馬英九在當選市長之後不久,即宣佈將爭取連任,但在2002年臺北市市長選舉前,仍然有傳聞指馬英九可能不參選以備角逐2004年的總統選舉。然而馬英九仍然參選市長,並宣佈要以「不一樣的方式」來打這場選戰,因此選舉方式著重於發表政見,舉行各種與市民的討論會等,其競選對手民主進步黨所推派的候選人李應元也著重於政見發表,此次選舉被部分人士稱為台灣近年來選舉中,極少見純粹用政見來爭取選民認同的高格調選舉。
選舉期間李應元陣營曾多次用「香港腳」、「特首」等名詞,在媒體刻意曲解下,成為影射馬英九不在台灣出生,不「愛台灣」等字眼攻擊,甚至由藝人朱約信(藝名豬頭皮)創作一首歌「台北一隻狗」,直接攻擊馬英九是狗。陳水扁總統為李應元助選時,甚至說出「馬英九見香港特首董建華的次數比見我這個總統還多」(事實上,馬英九見董建華的次數只有數次。)然而馬英九都以微笑,「謝謝指教」做為回應。最後,馬英九成功把選戰轉化為馬英九與以陳水扁為首的民進黨中央的對決,把李應元邊緣化。結果馬英九最後以64.11%的得票率壓倒性地擊敗民進黨籍候選人李應元(得票率35.89%)獲得連任。
個人
個性
前中央日報副總編輯馬西屏在其「誰識馬英九」一書中,描述馬英九個性如以下五點:
- 馬英九的座右銘是「治事以敬,待人以誠」。蔣經國曾評他是一個「沒有缺點的人」,他在法務部的屬下給了他一個綽號「電腦合成人」,意思是似乎太過完美。[7]
- 馬英九的幽默:台北市長任內,市府團隊和市議員舉行漆彈比賽,賽前馬英九說「可以把把平日的怨氣做一個了結。」賽後,市府隊贏了,馬英九說「市府贏了,戰術上正確,但擊敗議會,是戰略上錯誤,此錯誤純屬意外。」[7]
- 在紛亂的政壇裡,馬英九一向是較屬於「口不出惡言」型的人。2001年9月29日,已離開國民黨的李登輝在彰化批評馬英九隻知照相、握手,出嘴巴卻不做事,害得台北淹大水。當各家媒體找上馬英九,期待他能如李登輝所說的「出嘴巴」反擊回去,馬英九隻有兩句話:「李登輝是長輩,謝謝他的指導。」 [7]
- 馬英九的清廉:馬英九認為有三種人的禮不能收:有契約關係的人,有補助關係的人,有監督關系的人。法務部長任內,每個月有十萬元的法官加給,歷任部長都有,但他不拿。在陸委會副主委任內,他將兼職國民大會代表的薪水全數捐出,以與中信局簽約成立「馬英九指定用途信託專戶」的方式捐款。 [7]但卻發生特支費事件。
- 馬英九的工作態度:馬英九認為「你可以說不夠聰明,但不能說我不夠努力。」[24]。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的發言人羅智強說:「當我接下這個職務時,就有記者提醒我,跟著馬先生做事,就要有『起床起得比雞早,趕路趕得比馬累,睡覺睡得比豬差』的心裡準備。甚至有的記者開玩笑的說『跑馬英九線的記者應該要領雙薪,因為工作負擔是別人的兩倍』」。[33]
- 馬英九不論遇到市政上批評與攻擊,皆以「謝謝指教」企圖止戰。但由於使用頻繁,屢遭對手批評過於搪塞,甚至成為熱門網路用語之一。一般認為其「理性溫和」形象較受受中間選民的期待與支持[40][41]。
然而,馬英九在接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後面對陳水扁總統罷免案,2006年6月7日發言「扁不辭職會死得很難看」[42]、「子彈已經上膛,只等扣下板機」[43][44]、「你的日子不多了」[45]等一改早期風格的言論引來喧然大波,馬英九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之下於6月14日出面道歉,表示願意「聞過則改」[46]。不過多次的冷潮熱諷的發言,有人就說他是"笑面虎"。
生活
馬英九在美國留學期間和周美青結婚,有兩個女兒,馬唯中(哈佛大學生命科學系畢業,現在美國工作,由於她在美國出生,故具有美國籍。)、馬元中(現就讀美國布朗大學藝術系)。馬英九長期為慢跑與游泳愛好者,創造出年輕健康形象,並積極籌辦與參與運動、藝術活動,以及公益活動,如2004年—2005年跨年晚會時,在倒數時刻為印度洋大地震受難者祈福。特別費案調查時,馬英九拿出財產流向說明時,列表顯示馬英九市長8年任內,捐款資助弱勢與慈善團體超過6000萬新台幣。
與媒體關係
泛綠常批評馬英九是「媒體造神」[47],引來泛綠媒體對他的攻擊。例如《民生報》曾有篇特稿讚揚馬英九的DNA多麼棒,極盡吹捧之能事;《自由時報》就報導,中台灣地區出現的對聯說馬英九「說英語比說台語好、對中國比對台灣好」[25]。此點也引起綠、藍兩邊陣營的「鬥嘴鼓」,電視新聞採訪綠、藍雙方的反應,一邊強調台語代表本土化,一方稱英文代表國際化。
基本政治主張
- 主張維持現狀的方針,俟中國徹底民主化有談判統一的可能。
- 以「三民主義現代化」為黨的中心思想,重振黨德、黨魂,據以號召人心,喚起民眾,共同奮鬥,爭取2008年重新執政。
- 捍衛中華民國,反對台獨與反對一國兩制。以中華民國憲法與「九二共識」為基礎,在對等、尊嚴的前提下,促進兩岸和平與交流。以「連胡會五項共同願景」做為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議,建立共同市場,及終極統一的說法。
- 依法處理黨產,處理後之所得,優先作為安置離退黨工之用。推動政黨法,維護政黨公平競爭。
- 黨必須是選舉機器,但不能只是選舉機器,還應凸顯本黨的理想性與使命感。
- 積極推動泛藍整合,爭取各項選舉勝選。
- 成立國民黨青年團,讓青年團總團長兼任黨副主席;推動「民主行動團」,參與地方造勢活動和組織動員;成立「土豆志工團」,招募大量志工。
- 在對抗執政的民進黨方面,議會與街頭路線交互運用,做到「謀定而後動,能發也能收」。
黨主席選舉
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束後,就出現一些新聞報導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出現矛盾。馬英九做為臺北市長,不贊成採取體制之外的諸如發動群眾集會遊行之類的活動來抗議選舉結果,而當時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則實際參與抗爭,兩人於此事之看法,顯有不同。馬市長鑒於選後延續數日的大規模示威,以及滋生的衝突事件有礙社會秩序,在對抗議群眾的訴求表達同情之餘,仍決定動用警力予以驅散。
同年6月,則出現了所謂「馬家軍」的傳聞,馬英九市府團隊內多人公開宣佈將參選年底的立法委員選舉,這被認為是為馬英九2008年總統大選鋪路。對此馬英九本人雖然否認,大多數人卻還是認為馬英九有意參選總統,而這在親民黨和國民黨內部都出現了不同的看法。許多泛藍的地方首長和立法委員都公開支持馬英九,但是親民黨內也有宋楚瑜將被取代的憂慮。而國民黨的本土派成員則更希望看到未來馬英九和王金平共治,而非馬英九獨攬大權。
2005年,馬英九與王金平相繼宣佈競選200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2005年4月4日,在中視陳文茜主持的「文茜小妹大」節目中的訪談表示,如果他在黨主席選舉中勝利,他希望與王金平共治國民黨。2005年7月16日,在國民黨黨員直接投票的黨主席選舉中,投票率達50.17%,馬英九以72%對王金平28%,37萬對14萬的懸掛差距票數。順利當選國民黨第六任黨主席。不過因為黨主席選舉過程中,兩方陣營互控賄選,真相不明。馬競選團隊更暗批王金平是黑金[48],王金平除要求馬英九對此事道歉外,也遲遲不願接受副主席等職位。論者認為國民黨將因此在選後陷入長期的隱性分裂,「王(連)、馬分治」而非共治。8月19日,在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交接儀式大會上,馬英九與連戰做了正式的黨主席交接,從此正式履行黨主席的職責。2006年3月19日至3月29日,以國民黨主席身份第一次訪問美國。在訪美期間受到美國官方高規格的招待,並以英文在美國政府許多重要機構演說,演說其間與謝長廷良性的互動,深受台灣大多數人民的贊賞,最特別的是馬英九訪美期間,美國許多政要主動與馬英九會面,這和陳水扁訪美時積極要求見美國政要而未果,有著極大的不同,馬英九此次訪美期間其表現受國際媒體肯定,也通過了美國政府的考驗,研究中美關係的學者相信[來源請求],此行讓馬入主2008中華民國總統的勝算大幅增加。
許多人認為馬英九是國民黨的希望,甚至猜測倘由馬英九而非連戰、宋楚瑜參與2004年總統選舉,國民黨可能取回執政權。但是也有一些看法認為省籍情結是馬英九參選總統的罩門,例如陳水扁即曾揶揄馬英九是「香港腳,走香港路」,馬英九對此加以反駁,指出自己是「台灣製造﹑香港交貨」,並多次強調省籍情結對他個人非常不公平。在2005年國民黨主席選舉前,他被認為僅在台灣北部具有影響力,且到南部就相當艱困,但在黨主席選舉中他卻在全國得票均贏過對手,已進一步打破傳言。但黨主席選舉畢竟為國民黨之家務事,其對於全國、各政黨傾向的民眾之影響力仍有待觀察及考驗。
2005年三合一選舉選前,馬英九表示國民黨倘若不能在台灣本島奪得過半縣市,他將辭去黨主席的職位,而促使泛藍團結在選舉中獲得勝利,取得總數23席中的14席。部分評論家表示:這是馬彰顯個人魅力之決定戰役,也奠定其在藍營內無法撼動的共主地位,而同時亦宣告宋楚瑜及連戰時代已然謝幕。此次選舉過後,外界一度認為馬英九成為泛藍陣營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的總統候選人乃十拿九穩之事。但是,馬英九在市長特別費案爆發、被檢察官侯寬仁依貪污罪起訴之後,他的2008競選前景逐漸變得不如之前地被外界看好。
黨主席的困境
馬英九擔任黨主席前,泛藍的深藍路線與國民黨本土派路線就有相當的衝突,而國民黨中央的表現較為接近深藍路線,本土派對此表示不滿,此問題在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時一直存在。
深藍路線對國民黨造成的效應如下:
- 國民黨深藍路線的立委立場強硬,為了深藍的觀點,不惜與黨中央意見相左,讓外界有國民黨的路線之爭引致黨內不團結的印象存在。
- 反對軍購遭到美國官方點名批判(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於官方記者會中批評。)
(民進黨所支持的軍購武器,是政黨輪替前國民黨政府向美國要求購買的。)
- 紅衫軍倒扁風潮中,部分泛藍政治人物反扁言行過度激烈,亦遭負面評價,其中包括美國官方的批評,此事件發生在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期間、對他也造成影響。
- 泛藍在政黨輪替後,因為民進黨傾向台獨,故其立場漸趨與中共親近,以回擊民進黨的兩岸政策,甚至榮譽黨主席連戰,親自到北京與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會面。這些作為表現出民族主義重於民主主義、形同針對「中共同路人」、「不愛台灣」等指控的對號入座。
- 立法權侵犯行政權:泛藍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大多數時間也是在立法院佔有過半優勢,泛藍因為對民進黨的不滿而推出一些侵犯行政權的法案,例如「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馬英九支持泛藍版本真調會、另外此法案誇張的不適用刑事訴訟法——保障調查不會傷害人權的法案),民進黨執政後,由於藍綠雙方都認為對方對媒體有不當掌控、泛藍強行通過泛藍版本NCC法案。以上兩個法案,也是以國會政黨議席比例去委任獨立委員會的委員,而依照憲法、這些委員會屬於行政部門。雙方在此衝突的原因是認為對方會藉此不當控制委員會(因為民進黨政府利用行政權使親綠勢力掌控這些委員會);而民進黨政府在反對以上兩法案不成後,向司法院提出釋憲,司法院最後結果以上兩法案判定違憲。違憲的理由是立法院侵犯了行政權。
為了澄清深藍路線的作法:
雖然馬英九目前已經卸下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一職,不過身為泛藍共主的他,面對泛藍的路線問題,有些責任將是永遠甩脫不掉的包袱。
市長特別費事件
2006年11月14日為台北市長特別費一案中疑點,傳訊馬英九, 當晚即傳出台北市政府特別費有使用他人發票報帳之情事。
- 2006年11月18日馬英九公開表示,決定將 8 年來等於入私帳[來源請求]的 1500 萬元全部捐出,並已先行捐出 600 萬。
此舉是否表示馬英九承認公款入私帳確有違法之虞,各界有不同解讀。
但審計部稍後表明,特別費原則上本就應匯入帳戶,蓋減少行政成本之故。
且司法院長翁岳生、前高雄市長謝長廷也都是將特別費匯入帳戶。
因此之後特別費案的爭議,就在於「是否有用於公務」及「若有剩餘是否應繳回」等法律歧見。
- 市府員工余文宣稱收集發票一事均為其個人所為,馬市長及其他市府主管並不知情,並獨自擔起所有的責任。
部份媒體質疑余文為秘書室主任為市長室大總管馬英九焉有不知之理,
但其他媒體也認為,台北市長日理萬機,不太可能花時間去了解此等會計細節。
更何況余文所為是以大面額之發票代替數張小額發票來減輕自己的工作負擔,
馬英九沒有動機為了下屬的便宜行事來負擔法律風險。
至於馬英九本人,在律師的授意下不對此事發言避免無謂爭議。
以「詐術之實施,使會計人員陷於錯誤而為特別費之給付,
其領得之特別費經查計有一千一百多萬元並未支出使用於公務,主觀上有不法之意圖」,
認為馬英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詐領新台幣約1117萬元,起訴馬英九與市長室前秘書長余文。
傍晚,馬英九宣佈辭去國民黨黨主席職務,並且正式決定參選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26]
晚上,國民黨召開中常會特別會議後表示不會接受他的請辭。
在2007年8月10日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公開2006年09月18日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在議會質詢馬英九時的影片。收看
影片中馬英九明白指出「特別費我們不會拿來當生活費」,並在顏聖冠詢問「特別費應該是公務使用的費用,對不對?」
馬英九回答「是」[27]。但馬英九卻重申接受偵訊時從未承認特別費是公款[49][50]。
認定特別費是制度瑕疵問題 [51],特別費實質補貼最多偽造文書。
- 許多泛藍人士認為,若以南檢的標準來檢視馬英九特支費案,則馬英九並不會被起訴;
許添財則表示,他不會被起訴的原因是特支費完全公款公用,以南檢的標準,馬英九還是會被起訴[28]
許多泛綠人士批評,比較國務機要費案及特別費案時可以發現,鉛筆手寫單據甚至只是口說侯寬仁就認定此款項用於公款,檢調明顯優待馬英九。[52]南檢於許添財不起訴書中說"特別費實質補貼最多偽造文書"但卻同時以貪污名義起訴許陽明,而且對於許添財許陽明的每筆款項調查嚴格,用南檢標準馬英九罪更重。
- 市長特別費案於2007年8月14日一審宣判,結果:特別費是公款,無罪 。
-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檢方偵查筆錄記載,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設性用語「理論上」提問,
筆錄問題僅是缺少證人以口頭語「對」、「嗯」之詞,其餘無誤照實刊寫,不過法官認為 顯見筆錄確有「斷章取義」之處,與實際答問不符之情。
判決指出,筆錄記載與證人實際證述內容既有不符,彰顯偵查筆錄不具特信性,而有顯不可信情況,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的反面解釋,筆錄無證據能力,應以法院勘驗筆錄代之。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 年度矚重訴字第 1 號.判決文[53] ※ 馬英九特別費案 判決書全文下載.
2008年總統大選
2007年5月2日,被中國國民黨提名為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的總統候選人。
爭議發言
- 2006年訪問新加坡,參觀新加坡再生水中心,試喝一口水後以奇怪的表情嚇唬他人。對於缺水的新加坡,對手就質疑有礙外交丟臉丟到國外;[來源請求]親藍的媒體則以開玩笑視之。[54]
- 2007年以"他 馬的 就是愛台灣"為標語在高雄設置總統競選看板[55],開立競選電台"敢羚羊電台"。以粗話他媽的、幹你娘競選,惹來不小爭議[來源請求]。
主要著作
- 《從新海洋法論釣魚臺列嶼與東海劃界問題》,台北市:正中書局,1986年。
- 《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回顧與展望》,台北市:中華民國反共愛國聯盟,1991年。
- 《兩岸關係的回顧與前瞻》,台北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2年。
- 《法務部新加坡考察報告》,台北市:行政院法務部,1995年。
- 《考察泰國、馬來西亞反毒、肅貪、獄政工作報告》,台北市:行政院法務部,1996年。
- 《原鄉精神-台灣的典範故事》,天下文化出版社,2007年
寵物
- 1999年,一場由台北市政府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合辦的流浪犬認養活動(「真情相約、攜手防疫」)中,馬英九認養一隻混種犬,並取名馬小九。在經過健康檢查、驅蟲及認養程序後,馬小九與馬英九家人一同居住於市長官邸,其生活大多由馬英九的太太周美青照料。雖然馬小九在被認養後,於台灣已具有一定之知名度,但真正使其聲名大噪的,則是在2006年間,因為牠的健檢及醫療費係用首長特支費來支付的,因而引爆特支費案。
- 2007年07月31日,馬小九被人指出領養人不是馬英九而是周美青,立委謝欣霓指稱「領養人是周美青,周美青不是市府官員也不是市長,沒有資格使用首長特支費來支付馬小九的費用」。
註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