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連帶保證人,伍必翔夫妻並未讓被告必翔公司賠償,而是個人自己掏腰包拿錢出來賠,「我的會計師都罵我笨,怎不早用公司名義提列這本賠償金,但我就是不想讓股東受傷,」伍必翔強調,他們個人扛賠償金,是因為太愛必翔,他們一生的心血都在這裡,不忍股價被打低,讓有心人趁機操弄,害了股東。 相較於過去上市櫃公司不斷出現掏空公司的老闆,伍必翔這對夫妻此舉,是給上市櫃公司老闆很好的典範。 對這些憑著一己之力,拎著產品在全世界各地開拓市場的中小企業主而言,當這些企業以創新技術打遍天下時,政府各部門總是爭相錦上添花;一旦在外遭遇困難時,政府單位從上到下則都吝於雪中送炭,祇能任憑他國執法者的宣判,讓業者們不免會心生孤兒般的哀怨,在孤立無援下捫心自問說:「國家到底可以幫我們什麼忙呢?」難怪蔣清明氣得想投彼岸,口口聲聲說為民謀福祉的政府實應深自省思。十年纏訟雖然很折磨人,但這對夫婦仍堅定地與禿鷹與官司奮戰到底,不賣股票也努力維持股價。試問他們是不是太笨?還是企業良知存在於心?